這一頁整理的東西,會讓我們少接一些案子。我們還是把它放上來,原因很簡單:在該報案的時候先做付費調查,不只多花錢,還會讓你錯過止損最有效的那段時間——而那段時間通常不會再有第二次。
以下是四支緊急電話的分流判斷、七個你可以自己使用的官方網站、四種常見情境的行動順序,以及最後一段:什麼時候付費調查才真的有意義。全部免費,不需要留任何資料。
HOTLINES · 緊急電話
這四支線全國通用、24 小時、免費。最常見的錯誤不是打錯,而是因為不確定該打哪一支而乾脆不打。如果你判斷不出來,就打 110,由勤務中心分流——這是預設選項,不是備案。
| 號碼 | 適用情境 | 能提供什麼 | 什麼時候該打 |
|---|---|---|---|
| 110 警察 |
正在發生的危險或犯罪:有人在你住處外徘徊、你正被尾隨、遭到恐嚇或威脅、發生肢體衝突、有人失蹤且情況危急、發現可疑人車。 | 派遣警力到場、製作報案紀錄與受理證明、啟動失蹤人口協尋、依情況銜接後續偵查程序。這些都是民間管道無法取代的。 | 現在。只要有「正在發生」或「即將發生」的成分,就打。不確定是不是犯罪也可以打,由勤務中心判斷與分流。 |
| 113 保護專線 |
關係中的暴力與保護事件:家庭暴力、兒少保護、性侵害、老人與身心障礙者保護。包含精神暴力、經濟控制與跟蹤騷擾的情形。 | 24 小時受理與諮詢、必要時通報社政與警政、協助緊急安置、提供保護令聲請的資訊與陪同資源、轉介後續的社工與心理支持。 | 在你覺得「還沒嚴重到要報警」的時候就可以打。113 也接受諮詢,不是只受理已經發生的重大事件。 |
| 165 反詐騙 |
疑似詐騙的查證、已經匯款、帳戶遭到盜用、收到可疑的投資或交友邀約、不確定某個網站或平台是不是假的。 | 即時查證與判斷、協助通報與後續的止付圈存流程、提供最新詐騙手法資訊。165 也接受「還沒被騙、只是想確認」的查證。 | 匯款之前,或匯款之後的第一時間。這是四支線中時間敏感度最高的一支——通報越早,圈存與止付的機會越高。 |
| 119 消防與救護 |
火災、有人受傷或身體出現急症、意識不清、受困於車輛建築物或電梯、瓦斯外洩、需要緊急送醫。 | 派遣消防與救護人力、緊急醫療處置與後送、災害搶救與受困救助。 | 只要涉及生命、身體或火災,先打 119,不要先打給任何人「問一下」。醫療急症與人身安全同時存在時,119 與 110 可以同時通報。 |
安全 → 止損 → 蒐證。付費調查永遠排在第三順位,而且它不能取代前兩項,也不會讓前兩項變得更順利。任何在你描述完危險處境之後、第一句話就是報價的業者,你應該掛掉電話。
OFFICIAL SITES · 官方網站
這些網站全部免費、全部公開、全部不需要透過任何中介。有相當比例的委託,在委託人自己用完這幾個網站之後就不需要了——這件事我們寧可寫在這裡,也不想等你付完錢才發現。
這裡能幫你做什麼:查詢最新的詐騙手法與高風險警示、查證可疑的網站與帳號、了解通報與後續處理流程、取得防詐宣導資料。警政署也在此公布 165 打詐儀錶板的統計資料。
什麼情況適合用:在你還沒匯款、只是覺得「這個好像怪怪的」的時候。也適合用來確認家人正在參與的投資群組或交友對象,是不是符合已知的詐騙樣態。
前往 165 全民防騙網 → 警政這裡能幫你做什麼:查詢各項報案與申辦程序、犯罪預防資訊、失蹤人口協尋相關說明、各警察機關的聯繫方式與業務分工,以及治安統計等公開資料。
什麼情況適合用:當你需要知道「這件事該向哪個單位報案」「報案要準備什麼」「協尋程序怎麼走」的時候。事先了解程序,可以讓你在真的需要報案時少走很多冤枉路。
前往內政部警政署 → 保護服務這裡能幫你做什麼:了解 113 保護專線的服務範圍與求助方式,包含家庭暴力、兒少保護、性侵害、老人與身心障礙者保護,以及線上求助與通報的管道說明。
什麼情況適合用:當你不方便講電話的時候——有些情境下,加害人就在同一個空間裡。先用網頁了解服務內容與線上管道,再決定用什麼方式求助,比在對方面前打電話安全。
前往衛福部 113 專線說明 → 法規這裡能幫你做什麼:查閱所有現行法規的原文與沿革。本站引用的每一條法條——刑法第 315 條之 1、第 306 條、第 358 條、第 359 條、個人資料保護法、通訊保障及監察法、跟蹤騷擾防制法、民法第 184 條與第 195 條——你都可以在這裡核對。
什麼情況適合用:任何時候有人告訴你「這樣做沒問題」或「這條法律規定就是這樣」。自己看原文只要三分鐘,而它能擋掉的錯誤資訊非常多。
前往全國法規資料庫 → 裁判書這裡能幫你做什麼:查詢各級法院的公開裁判書,可以看到類似案件的事實認定與判決結果,也可以查詢特定個人或公司的訴訟紀錄。
什麼情況適合用:簽約或投資前查核交易對象;想了解類似案件法院通常怎麼判、賠償金額大概落在哪裡。使用時要注意:同名同姓極為常見,必須交叉比對;查詢結果只能當作「需要進一步確認的訊號」,不能直接當成結論。
前往裁判書查詢系統 → 商工登記這裡能幫你做什麼:查詢公司是否真實存在、設立日期、登記資本額、公司狀態(核准設立、解散、廢止)、代表人、登記地址、所營事業項目與歷次變更紀錄。
什麼情況適合用:任何要付錢或簽約給一家公司之前——包含查證徵信社本身。本公司統一編號 62079972,營業項目 IZ12010 徵信服務業,請先查我們再決定要不要談。要注意這裡查不到實際營收、是否正常營業與實質控制者。
前往商工登記查詢 → 法律扶助這裡能幫你做什麼:符合資格者可申請免費的律師諮詢、法律文件撰擬、以及訴訟代理扶助。全國設有分會,網站上有申請資格、應備文件與各分會的聯繫方式。
什麼情況適合用:當你需要的其實是法律意見而不是事實調查的時候。也適合在決定蒐證範圍之前先用——由律師界定要證明什麼,調查才不會做白工,這個順序可以省下相當可觀的費用。
前往法律扶助基金會 →TRIAGE · 情境分流台
焦慮的時候最難做的事,就是判斷什麼該先做。所以這一區不給你原則,直接給你順序。找到最接近你處境的那一格,從第 1 步開始。
你已經匯款、或正被要求匯款、或發現帳戶有異常。
不要再匯任何一筆「解凍費、保證金、稅金、手續費」——這些名目不存在於任何合法流程。同時聯繫你匯出款項的銀行客服,請求協助處理。這一步的時間敏感度最高。
取得受理案件證明。這份文件在後續的銀行協處、保險、或民事求償程序中都可能用得到。帶著你能提供的所有紀錄一起去。
對話全文(不要只截關鍵句)、匯款單據、對方給的網站與應用程式連結、帳號與收款資訊。即使內容讓你覺得難堪,也不要刪——那是後續還原事情經過的重要依據。
完整說明在反詐查證與人身安全。
你被跟蹤、被恐嚇、遭受暴力,或感覺自己處於危險之中。
有立即危險撥 110;如果是家庭暴力、兒少保護、性侵害、老人與身心障礙者保護的情形,撥 113,24 小時受理並可銜接緊急安置。人在同一空間不方便講電話時,先移動到安全的地方再打。
每一次異常都記下日期、時間、地點、你當時在做什麼、看到什麼特徵、持續多久。連續記七到十四天,你會得到一個可以被檢視的模式——這份紀錄是聲請保護令與報案時最有價值的東西。
不要拍攝對方正面、不要當場質問、不要請朋友出面施壓。這些動作會把你推到更危險的位置,也可能製造新的違法行為。
完整說明在反跟蹤與追蹤器偵測。
你想離婚、想求償、想聲請保護令、或想對某件事提告。
到全國法規資料庫看你要主張的那條規定原文——例如民法第 184 條、第 195 條第 3 項,或跟蹤騷擾防制法第 3 條。知道構成要件是什麼,你才知道要證明什麼。
由律師界定「要證明的事實」,再回推需要什麼證據。順序顛倒的結果,是拿到一份厚厚的報告但律師用不上。符合資格者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諮詢。
編號、註記取得日期與取得方式、標明與哪一件事有關,原始檔不要重新編輯。不要為了補證據而去解鎖對方裝置、裝設追蹤器或購買個資——那會讓你從原告變成被告。
完整說明在法律邊界三級分類。
你準備簽約、投資、放帳、或懷疑合作對象有問題。
確認公司是否存在、狀態是否為核准設立、負責人與登記資本額是否與對方陳述一致、登記地址是否合理。這一步只要幾分鐘,卻能過濾掉相當比例的高風險對象。
看有沒有重複性的糾紛,特別是票據、買賣、承攬與勞資類型。注意同名同姓要交叉比對,也要注意對方是當原告還是當被告——意義完全不同。
登記地址是不是住宅、營業項目與實際業務是否相符、有沒有對外招募與公開往來痕跡。兩者之間的矛盾,才是真正值得追下去的訊號。
完整說明在企業與工商徵信。
WHEN IT MAKES SENSE · 誠實說明
把上面那些免費管道走完之後,還剩下什麼?答案是三種情況。除了這三種,多數時候你不需要付這筆錢,而我們會在第一通電話就告訴你。
你已經報案、已經查過公開資料,但案件不具刑事急迫性而進度停滯,或者你需要的事實本來就不在官方的處理範圍內——例如對方目前的實際居住區域、某段時間的行蹤軌跡、或一家公司的實際營運狀況。
這種情況下,付費調查補的是人力與時間,而不是特權。要注意的是:如果一家業者宣稱能拿到官方管道都拿不到的個資(戶籍、通聯、金融、就醫紀錄),那不是能力,那是違法。
你手上有一堆片段:幾張截圖、幾筆金流、幾個時間點。但律師需要的是一份能對應、能追溯、能被檢驗的東西——時序表、素材索引、來源說明、已查證事實與待查訊號的分欄陳述。
這一段的價值不在於「查到新東西」,而在於把既有的東西變成可用的形式,並補上缺口。如果你的目標是進法院,建議先委任律師界定要證明什麼,再決定調查範圍,順序對了可以省下相當可觀的費用。
一、有立即人身危險或正在發生的犯罪——該打的是 110,付費調查不能取代報案。二、你要的資訊公開管道就查得到——商工登記、裁判書、法規原文都免費。三、你要的是法律意見而不是事實——那應該找律師,符合資格者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。四、你已經握有足夠的事實,只是還沒決定要怎麼用——再多的證據也不會替你做決定。
FAQ · 關於求助管道
會少賺,但這是這一行應該有的樣子。實務上的理由有三個。第一,時效:止付、圈存、緊急安置、失蹤人口協尋,這些都有時間窗口,而且只有官方能做,錯過就是錯過。第二,合法性:報案紀錄與受理證明是後續程序的基礎,沒有這一層,調查取得的東西很難被有效使用。第三,風險:在有立即危險的情況下先做跟監或蒐證,可能同時把委託人與執行人員推進更危險的位置。
我們的判斷標準很簡單:只要涉及「正在發生」或「即將發生」的危險,先報案,之後再談要不要調查。
打 110。這是預設選項,不是備案——勤務中心的工作之一就是判斷與分流,你不需要在最慌亂的時候還要先做正確分類。
比較簡單的記法是這樣:涉及身體受傷、急症或火災,打 119;涉及家庭、親密關係、兒少或弱勢保護,打 113;涉及金錢與詐騙,打 165;其他正在發生的危險或犯罪,打 110。兩種情況同時存在時可以同時通報,例如有人受傷又有人在現場施暴,119 與 110 都打。
不一定,要看你缺的是什麼。如果警方已經受理並在偵辦中,而你缺的是案件進度,那該做的是與承辦單位聯繫,不是另外花錢。如果案件不具刑事急迫性而進度停滯,而你需要的事實本來就在刑事程序的範圍之外——例如民事求償所需的證據整理、對方的實際居住區域、或一家公司的營運狀況——那付費調查補的是人力與時間。
要特別提醒:任何宣稱可以「加快警方進度」「有管道問到案件內情」的業者,請直接離開。那不是服務,那是另一個問題。判斷方法在如何挑選合法徵信社。
扶助資格與應備文件以法律扶助基金會公告的規定為準,通常會審酌申請人的資力與案件類型,部分案件類型設有特別規定。最準確的做法是直接到基金會網站查閱現行規定,或聯繫離你最近的分會詢問。
值得一提的是使用時機:很多人是在訴訟開始之後才想到找律師,但律師最能發揮作用的時點,其實是在你決定蒐證範圍之前。由律師界定「要證明什麼」,再回推「需要什麼證據」,可以避免花錢取得一堆用不上的資料。即使不符合扶助資格,各地也有法律諮詢服務可以先利用。
CONFIDENTIAL INTAKE
走完之後如果還有問題沒被解決,再打電話或加 LINE 找我們。第一次諮詢不收費、不需要身分證件、不需要真名。如果你的情況屬於「不需要付費調查」的那幾種,我們會直接說,並告訴你該找誰。